CElive v1.0 beta GBK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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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ve系统说明
1.名称:CElive企业在线客服系统
2.简介:CElive是一套免安装客户端,支持JS调用,支持多用户,多部门,任务分配,
支持自定义模板,含带缓存机制,能够自动生成多元化调用代码的多语言在线客服系统.
是企业提供各类线上支持的便捷易管理操作的服务系统.
3.功能:1.API调用,JS任意地方调用
2.多部门工作
3.多客服设置
4.任务分配
5.主动提示
6.访客详细信息收集
7.缓存机制
8.灵活生成调用代码
9.权限控制
10.状态控制
11.提示控制
12.记录查询
13.多语言
14.自定义模板
15.便捷回复
16.快速安装
使用许可协议§ 1 导言
CELive著作权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注册(中国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号 2010SR013341),著作权受到法律和国际公约保护。
CELive从这个1.0开始决定开源,开放源代码并不仅仅意味着对源代码的访问权,而更重要的是对源代码的修改。
制定此协议的目的是尽可能赋予开发者、贡献者和使用者更多的权力,而不是进行限制。
§ 2 定义
2.1 商业用途:将对CELive插件程序及其模板进行修改,并发给使用者使用,包括提供技术服务,并且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2.2 开发者:CELive作者及开发团体(团队)。
2.3 贡献者:创作插件或对编写后的软件做出修改的实体。
2.4 使用者:最终使用软件的实体。
2.5 实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6 许可协议:指本文档。
2.7 修改:对原始版本或对上最后一次修改所进行的实质性的或者结构性的增加或者删除,当覆盖代码以一系列文件的形式发布的时候,修改是指:
2.7.1 任何对原始文件或对最后一次修改进行的添加或删除。
2.7.2 任何包含原始文档或最后一次修改的文件中的任意部分代码的任何文件。
2.8 源码:官方网站(CELive.com)里提供下载的CELive核心程序及官方开发的插件程序;用户在第三方网站上下载的代码同样遵循本协议。
2.9 插件:基于CELive系统的插件。
2.10 软件:指CELive 1.0内容管理系统。
2.11 支持信息:网站首页上显示的CELive版权信息,既为<a href="http://www.cmseasy.cn" title="Powered by cmseasy.cn" target="_blank">Powered by cmseasy</a>。
2.12 插件开发规则文档:《CELive 插件开发规则》、《CELive 函数解析》
§ 3 许可及限制
使用软件意味用户是自愿使用本软件,并且是接受此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如果不同意此许可协议就不能使用本软件。
3.1 开发者
3.1.1 创作、销售、修改、复制、演示、传播、出示及发布源码。
3.1.2 使用者违反许可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开发者有权视使用者的行为性质采取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3.2 贡献者
3.2.1 源码进行修改及优化,但要保证源码的完整性;并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开发者,未经开发者认可,不得私自发布。
3.2.2 贡献者开发的插件,由带头开发的贡献者决定免费还是收费形式传播,其版权归贡献者。
3.2.3 对已发布的(包括其他贡献者或开发者的发布的)插件进行修改及发布补丁;需列出详细的修改文档,以便开发者或原贡献者修正。
3.2.4 贡献出自己的专利代码到CELive,既为承认了专利代码在CELive框架内的合法使用,同时放弃对CELive及其相关插件的专利要求。
3.2.5 使用者违反许可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贡献者有权视使用者的行为性质采取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3.2.6 发布必须在CELive论坛或网站进行,不得在自己的网站上进行发布操作,但可做演示链接。
3.2.7 尊重原始作者的著作权,不得修改、隐藏、删除后台版权声明及支持信息。
3.3 使用者
3.3.1 不管首页是否以CELive系统生成,网站首页最下面保留清晰可见的支持信息并链接到CELive站,不得以友情链接等方式代替,若网站性质等因素所限,不适合保留支持信息,请和作者签订《CELive 授权合同》。
3.3.2 收费插件只能用在合同规定的URL下面;未经插件开发者的同意,不得散播插件,更不得再次转让插件。
3.3.3 从开发者或贡献者购买的收费插件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进行传播。
3.3.4 用户不得利用软件发表、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的内容,或侮辱、诽谤、色情、暴力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得利用软件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4 其他
3.4.1 开发者和贡献者有权对收费形式传播的程序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害,但不可以是木马、后门等恶意程序。
3.4.2 源码可以用在商业用途,但不可以更名销售,若有OEM需求,请和作者联系。
3.4.3 使用者修改源码或插件并发布时,自动成为贡献者。
3.4.4 使用者所生成的网站,首页要包含软件的版权信息;不得对后台版权进行修改。
3.4.5 未经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衍生出私有软件。
3.4.6 任何插件及重新打包发布的完整网站程序都必须包含此许可协议和插件开发规则文档,贡献者修改的代码中必须保留软件的版权信息。
§ 4 免责
4.1 本软件及插件虽然在开发者的开发环境下经过严格测试,但不能排除软件中仍然存在错误;由于使用本软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开发者及贡献者不负任何责任。
4.2 使用软件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因素,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
4.3 开发者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软件产品及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用户已事先被开发者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 5 其他
5.1 此协议注重于通俗易懂,未提及到一些问题,作者将保留对其内容的合理解释权。
5.2 本协议拥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不得抄袭或修改为私有。
5.3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开发者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开发者所在地法院管辖。
5.4 本协议保留作者的版权信息在许可协议文本之内,不得擅自修改其信息。
2010-04,第1.11版 (保留对此许可协议的更新及解释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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